5月7日,六小齡童在微博曬出其收到的一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(以下簡稱商標局)信函,顯示針對六小齡童對某化妝品公司的“六小齡童”商標提出異議的問題,商標局駁回了該化妝品公司的商標注冊申請,認為該行為侵犯了六小齡童姓名權(quán)。為此,他在微博直接用“點贊”“握手”“勝利”三個表情表達感激之情,一切盡在無言中。
其實,這不是六小齡童次針對自己藝名被搶注進行維權(quán)了。
早在2016年12月,六小齡童就在微博發(fā)長文稱早在2011年,他就對惡意搶注其藝名的商標提出異議成功維權(quán),他怒斥自己藝名被多人搶注,并曬出了自己多年前注冊的不同產(chǎn)品及商標。
從六小齡童的微博長文和截圖中可以看到,從16年7月份到10月份,短短四個月內(nèi),中國商標局的網(wǎng)站上就有8個以“六小齡童”名字注冊的商標,其中有一個標明初審公告期及異議申請截止日期已成功注冊 。對于經(jīng)常發(fā)生惡意搶注行為,六小齡童表示非常無奈,希望網(wǎng)友給他一點建議,停止侵權(quán)。
六小齡童稱,雖然對多個商標進行了注冊保護,但是2012年后因為工作繁忙無暇顧及新的商標申請,特別是進入電商時代后核心商標都未申請,自己對商標戰(zhàn)略顧及不夠,讓人鉆了空子。他表示,會抽時間完善六小齡童等品牌的商標戰(zhàn)略布局,亡羊補牢,不給惡意注冊者以可乘之機。
如今,六小齡童再次通過商標異議的方式,成功維護商標權(quán)益和姓名權(quán)。從商標局信函內(nèi)容可見:此番商標局駁回化妝品公司的商標注冊主要原因是,六小齡童作為章金萊先生的藝名在我國享有很高的知名度;此舉易造成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的誤認,也是對六小齡童姓名權(quán)的侵犯。
關(guān)于演員章金萊(藝名六小齡童)的成就想必不用多說,其在82版《西游記》中對孫悟空的演繹堪稱一代經(jīng)典。而就是出于這樣的經(jīng)典角色,才使得惡意搶注者想到搭便車會帶來巨大的收益。
事實上,生活中存在眾多的不法商家為圖便利紛紛搶注傍名牌商標、名人姓名商標的案例,如:
?一個核桃、兩個核桃...到全是核桃;
?雪碧,雷碧...各種碧;
?“莫言”被搶注在茶幾、床、家具、非金屬桶、鏡子、竹木工藝品、玻璃鋼工藝品、枕頭、組織培訓(xùn)、書籍出版等商標服務(wù)類別;
?伊利,被注冊在“馬桶”類別,給品牌造成不良影響...
這類商標搶注案件給我們以警示意義:一定要提高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保護意識。對于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,可以提起異議;對于已獲得注冊的商標,可以申請無效宣告。另外,要提前做好完善的商標品牌保護體系和侵權(quán)預(yù)警機制。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。一旦遭遇侵權(quán),主動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(quán)益。